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许可手续。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审批管理,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该办法第六条规定,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第八条规定,外商投资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该规定第二条规定,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从事电信业务经营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的基础电信企业和增值电信企业。第六条规定,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该通知第一条规定,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第二条规定,外商投资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外资公司如果要在中国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仅需要依法办理ICP备案,还需要获得相关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这些都是外资公司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